宝马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在中国的名声在不到3个月内先是骤然升至顶峰,后又跌入谷底,全因为两个100万元。第一个100万元是今年2月的南方雪灾捐款,在外资企业中拔尖,被一些舆论推崇为企业社会责任典范;第二个100万元是四川地震捐款,在国际汽车巨头中垫底,遭一些舆论鄙视,宝马的3位相关人士(包括一位中国女性)甚至遭受了个别网民的点名辱骂,使用的语言下流至极……
两个多月前,大众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外资企业中率先捐赠的10万元雪灾款成了一些舆论的笑柄,因为后来的宝马捐了100万。尤其令大众郁闷的是,当时捐款的中外汽车企业总共也就10家左右(据不完全统计),一毛不拔的企业也没有享受此等待遇。
最近,奔驰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40万元地震捐款虽在外资企业中抢先一步,却遭受了与大众在雪灾中同样的命运——成了后来者捐款的底线,因而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奔驰只好亡羊补牢地把捐赠款项及物资总额提高到了500万。
究竟是宝马自己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由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生到优等生到最差生的两大蜕变,还是我们的一些舆论喜欢健忘或翻脸不认人?究竟是大众和奔驰不该抢先捐款,而应先看看再说,避免犯错误,还是我们的一些舆论特别偏爱后来居上或是想警告人们,打头阵的人没有好下场?
在一些舆论看来,这次抗震救灾捐助数额成了“检测车企社会责任虚实”的标准。按此逻辑,以往一个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所作所为可以完全作废,企业只需等到“关键时刻”玩一把大的就行了。自主品牌企业在此次救灾中表现突出,当然值得赞扬和鼓励,但外资企业反应速度相对较慢、初始捐助额偏低,有其财务权限、内部程序、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及方式、乃至自身结构特点的原因,需要人们给予全面、公正的考量,而不是仅仅拿此次捐赠数额说事。
在国际铁公鸡排行榜“上名列第八的丰田,实际上在此次国际巨头的救灾捐赠中名列第二(见“与10大国际汽车巨头相关的四川抗震救灾捐赠统计”),而2007年由《公益时报》统计的来自丰田的捐赠总额达2796万元,列汽车企业之首;奔驰此次共捐赠了500万元,排名靠后,但今年以来,奔驰对四川大熊猫保护区及中国南方雪灾地区的捐款额已达到650万元,而且还计划出资5000万元用于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尽管北京奔驰还在亏损;在此次捐赠中排名垫底的宝马除了在雪灾捐款中名列第一外,正在进行的社会公益项目就不下五个,其中大部分都不会透露项目金额,这也是跨国公司展开社会公益活动时常见的现象。此外,奥迪、斯柯达、凯迪拉克、雷克萨斯等都隶属于大集团,在中国没有独立法人机构,额外预算要通过公司批准,要在此次紧急捐赠中表现自己的存在也得费尽周折。对这些情况有多少人了解或感兴趣?
中国需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身先士卒的人,也需要在平时实实在在做事的人。对企业来说,善待自己的顾客、股民、合作伙伴和自己的员工也是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不是捐款可以替代的。
实际上在中国,没有哪个国际汽车巨头不是在没有获准建立合资企业之前就开始“做贡献”的,其动机并不崇高,只是为了拿到项目,可以说是交易的一部分,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对跨国公司来说,履行社会责任不是一时一事的善心冲动,而是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种谋求双赢的战略选择。以汽车企业为例,如果交通阻塞、能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造成汽车消费萎缩,它们的生存也就到头了,所以它们通常会将改善交通、节能环保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指望跨国公司成为慈善家,不过是我们一些人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骨子里是一种期待施舍的弱者心态。
以往我们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拒绝外援,现在就非要走向另一个极端?“莫以善小而不为”本来是我们的一个传统观念,现在一些人却因为那些一直被视为“外人”的跨国公司捐赠数额较小而破口大骂。此次救灾,我们把拯救生命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赢得了世界的尊敬。但仅仅重视生命是不够的,更要尊重权利和人格。跨国公司捐多捐少,尽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对它们的评判,但这是它们自己的权利,只要没有违法乱纪,是合格的纳税人,我们就应该给予必要的尊重。当然,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也应通过此次公关危机进行反省,吸取经验教训。
至于那些对捐款数量少的外资企业极尽恶意辱骂之能事的人,我想引用波兰思想家米奇尼克在谈到“什么人才配叫做波兰人”时发出的一句经典名言:“为波兰的罪过感到羞耻的人,就是波兰人。”那么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在我看来,真正的中国人决不只会分享刘翔胜利的荣耀,也决不止是因同胞的罹难而悲痛,而更应是为同胞丑行而感到羞耻。你的兄弟以家人受灾的名义理直气壮地伸手向人要钱,人家少给了一点,他就破口大骂,在全世界人面前就像一个十足的泼皮无赖,作为他的同胞不为此感到耻辱吗?